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①区县核定:区县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委,通过审阅材料、路演答辩、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核定,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资助项目名单及资助额度,向市人社部门推荐20万元新创办企业资助项目。核定时间每年2次,分别为3-4月、9-10月。
②市级核定:市人社部门对区县推荐的资助项目组织专家评委,通过审阅材料、路演答辩、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核定,确定拟资助20万元项目。资助资金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差额补助。 4.公示。
①区县人社部门对拟资助5万元、10万元项目名单,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②市人社部门对拟资助20万元项目名单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1. 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2. 网上办理:济南人才网(https://rc.jinan.gov.cn/index)六、办理时限 资助资金实行常态化申报、分批核定。 七、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351 市中区 51806920 槐荫区 87958663 天桥区 81601163 历城区 88112933 长清区 87267206 章丘区 83214628 济阳区 84238911 莱芜区 76216086 钢城区 75873066 平阴县 87867123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2689993 南部山区 88112501 起步区 66604603